银本位、通货紧缩与国家财政:1927—1937年上海货币购买力变动及政策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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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上海为中心,考察1927—1937年中国货币购买力的变化,并讨论南京国民政府同期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得失。文章使用上海市政府社会局工人生活费指数、工人工资与实际收入资料,以及中央政府收支、内债和白银流动数据,将“货币购买力”区分为国内商品购买力、对外购买力与工资购买力三个层次。研究发现:1927—1931年,银价下跌使银本位货币对金本位货币贬值,上海内部价格总体上升,货币国内购买力下降,但这种贬值在世界大萧条初期缓冲了外部通缩;1931—1935年,英、美、日等货币相继贬值,特别是美国购银政策推高国际银价,导致中国货币被动升值、白银外流、信用收缩和价格下跌,名义货币购买力虽上升,产出、就业、债务人和金融体系却受到损害;1935年法币改革切断货币与白银价格的机械联系,1936年至1937年上半年出现复苏与温和再通胀。财政方面,关税自主、盐税整顿、裁厘和所得税开征提高了国家汲取能力,具有制度建设意义;但中央收入高度依赖关税和上海金融市场,内债扩张、银行被动承购公债以及军费和债务支出的刚性,又形成财政—金融风险。本文认为,评价一项货币财政政策,不能只看币值升降,还应同时考察就业、债务、金融稳定、税负分配和制度可信度。

关键词: 上海;货币购买力;银本位;白银风潮;法币改革;南京国民政府;财政政策

一、问题的提出

1927—1937年通常被称为“南京十年”。这十年并非一段线性繁荣史:统一市场和现代财政制度开始成形,世界大萧条、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变与华北危机却接连发生。上海既是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和金融中心,也是白银、外汇、关税、公债与银行信用的汇合点。全国性冲击往往先在上海形成价格,上海的变化又通过贸易、汇兑和银行网络传向内地。因此,以1927—1937年上海为中心,可以同时观察普通家庭的一元钱能买多少生活资料、银元能兑换多少外币,以及国家如何从城市经济中取得并使用财政资源。

“民国时期货币购买力”很容易被化约为一句话:物价涨则购买力降,物价跌则购买力升。但这种说法只完成了会计换算,没有完成经济分析。通缩确实使手中现金能买到更多商品,却也会提高债务实际负担、压低企业收入、减少工作机会,并诱发银行惜贷和资产价格下跌。对一个有固定薪金、没有负债且不失业的人,通缩可能有利;对负债经营的工商业者、按揭购房者、失业工人和资产负债表脆弱的银行,结论可能相反。本文因此提出两个问题:第一,1927—1937年上海货币购买力究竟经历了怎样的阶段性变化?第二,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货币政策中,哪些在当时条件下改善了稳定与发展,哪些又把风险推向了未来?

二、概念、资料与方法

(一)三个“购买力”

本文区分三个指标。

第一是国内商品购买力。若生活费指数为 $C_t$,基期为100,则单位货币的购买力指数可以写为:

\[P_t=\frac{100}{C_t}\times100=\frac{10000}{C_t}。\]

这里的 $P_t$ 只表示同一消费篮子意义上的反向价格指数,不等于居民整体福利。

第二是对外购买力,主要由银元对英镑、美元和日元的汇价反映。银本位时期,中国货币的对外价值受到国际银价直接约束;银价下跌,银元对金本位货币贬值,进口品变贵、出口品相对便宜;银价上涨则相反。

第三是工资购买力,即名义劳动收入除以生活费指数所得的实际收入。它比单纯的价格指数更接近工人生活,却仍不能反映失业、缩短工时、家庭成员就业和借贷负担。

(二)资料及其局限

上海市政府社会局以1929年4月至1930年3月对305户工人家庭的家计调查为权重基础,从常用消费品中选择60种商品,分为食物、房租、衣着、燃料和杂项五类,编制了以1926年为基期的月度和年度生活费指数。该序列从1926年延续到1937年7月,是当时中国连续性较好的城市工人生活费资料之一(上海市政府社会局,1932;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1938)。后来的史料考订也确认了该指数的调查范围、权重和发布过程,但同时提醒研究者:这是上海工人家庭的消费篮子,不能直接代表农民、职员、资本家或全国居民(关永强、伍韵琛,2022)。

本文的中央财政数据主要取自Young(1971)及Boecking和Scholz(2015)的整理。不同资料对财政年度、结余、秘密军费、债务偿还和借款收入的处理并不完全相同,因而本文重视数量级和结构变化,不把任何单一表格当作无误差的“全国总账”。1937年7月全面抗战爆发,8月淞沪会战又使上海价格、生产和人口受到战争冲击,所以本文把1937年上半年视为“南京十年”政策效果的观察终点;涉及1937年全年数据时,均明确说明战争干扰。

三、上海货币购买力的阶段性变化

(一)1927—1931年:货币贬值、物价上升与大萧条缓冲

以1926年为100,上海工人生活费总指数在1927年为101.09,1928年降至93.21,1929年回升至101.98,1930年达到116.79,1931年仍为113.82。换算为单位货币购买力后,1930年只有85.62,相当于同一元钱所能购买的工人生活资料比1926年少约14.4%。其中食物价格波动最大:食物类指数由1928年的87.32升至1930年的114.99;房租调整较慢,1930年为106.96;燃料则升至140.47。价格变化并不同步,工人家庭感受到的“钱不值钱”主要来自食品与燃料,而非所有商品一起等比例上涨。

年份 工人生活费指数(1926=100) 货币购买力指数(1926=100) 年份 工人生活费指数 货币购买力指数
1927 101.09 98.92 1932 108.05 92.55
1928 93.21 107.28 1933 97.17 102.91
1929 101.98 98.06 1934 97.35 102.72
1930 116.79 85.62 1935 98.72 101.30
1931 113.82 87.86 1936 105.04 95.20

注:购买力指数由本文按 $10000/C_t$ 计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1937年因原序列只连续至7月,且8月后受战争冲击,未与完整年度并列。资料来源:上海市政府社会局(1932);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1938)。

1927—1936年上海工人生活费与货币购买力指数

这一轮内部物价上升与国际货币体系有关。1929年以后,金本位国家陷入通缩,而国际银价在前期走弱,使银元对金本位货币贬值。进口品的银元价格上升,出口品的外币价格下降,上海没有立即复制欧美的剧烈通缩。后来的计量研究把1929—1931年的中国价格上涨与世界银价下跌联系起来,并把汇率视为主要传导渠道(Lai and Gau, 2003;Ho and Lai, 2013)。这是一种偶然的“货币缓冲”:它并非政府主动实施的反周期政策,而是中国仍留在银本位、世界主要经济体留在或刚开始退出金本位的结果。

因此,1929—1931年的货币贬值具有两面性。它降低了国内货币购买力并抬高进口成本,对固定收入家庭不利;但在外部需求崩塌的环境中,它又维持了一定的价格与出口竞争力,避免了更早、更深的债务通缩。若只从消费者手中一元钱的商品量看,它是“坏事”;若从产出和就业稳定看,它又具有缓冲作用。

(二)1931—1934年:被动升值与通缩扩散

1931年9月英国退出金本位,日元随后贬值,美国也在1933年改变黄金政策。中国继续以白银为货币基础,等于在主要贸易伙伴纷纷贬值时被动升值。上海生活费指数由1931年的113.82降至1932年的108.05,1933年进一步降至97.17;货币购买力相应升至102.91。表面上,一元钱重新能买到比1926年略多的生活资料。

但上海不是在繁荣中“物美价廉”,而是在需求、信用和资产价格走弱中通缩。国际清算银行1935年报告指出,中国价格下降始于1931年秋,这一趋势逆转了长期以来银价下跌、国内价格上升的经验;当时名义利率原本常在12%—20%,部分就是为补偿货币购买力持续下降。价格趋势突然反转后,既有高利率与名义债务变得格外沉重(BIS, 1935)。

上海在1932—1933年一度比内地更能承受通缩,因为内地白银向金融中心流入,补充了上海银行体系的准备金。Burdekin(2008)发现,汉口、南京等地在1933—1934年的价格下降比上海更严重;上海的相对缓冲并不说明全国无危机,而是说明金融中心在吸收内地流动性。这样的中心—外围差异也意味着,单用上海价格推断全国购买力会低估内地的紧缩程度。

(三)1934—1935年:美国购银、白银外流与上海信用危机

真正的断裂点是1934年。美国《白银购买法》及相关购银安排人为抬高世界银价。对白银生产者而言,高银价是利好;对以白银充当货币基础的中国而言,它却相当于外部力量突然推高本币价值。白银的国际商品价值超过其国内货币用途所能带来的收益,持有者自然倾向于输出或走私。结果是白银流出、银行准备金下降、货币和信用收缩。

1934年10月,南京政府对银出口征收滑动税并设置“平衡税”,试图使上海汇价低于白银平价。BIS估计,该措施一度把中国汇价压低约13%—14%,缓和了升值,却没有切断货币与银价的联系,而且继续加税会进一步刺激走私(BIS, 1935)。这项政策的性质因此是必要但不充分的危机延缓:它争取了时间,却不能修复制度根源。

1934年的上海开始出现银行倒闭、房地产下跌、股市下跌和信用紧缩。生活费指数从1933年的97.17微升到1934年的97.35,年度平均数看似稳定,但资产负债表已经恶化。货币购买力指数为102.72,不意味着普通家庭福利同比增加2.72%。如果企业停产、工人失业或家庭为偿债而变卖资产,较低的商品价格并不能抵消收入与财富损失。1930—1936年的另一组上海工资资料也显示:工人实际收入指数从1930年的100降至1935年的84.61;价格下降使真实工资指数没有同步崩落,却不能消除名义收入和就业机会收缩的事实。

(四)1935—1937年上半年:法币改革、再通胀与复苏

1935年11月4日的法币改革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定货币,税款和公私债务以法币支付,银元和银块退出货币流通;银行、企业和个人持有的货币白银须交给货币准备机构换取法币。政府同时承诺由三家政府银行无限量买卖外汇,以维持汇价(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35)。1936年又通过增加黄金与外汇在发行准备中的比重,继续强化新货币(中华民国财政部,1936)。

改革的直接经济意义有三点:一是切断国际银价上涨对国内货币基础的机械紧缩;二是统一支付、纳税和记账单位;三是把分散在银行和民间的白银转化为国家可管理的外汇储备。上海生活费指数由1935年的98.72回升至1936年的105.04,但仍低于1930年的峰值;这更接近走出通缩的再通胀,而不是失控的物价上涨。同期上海批发价格回升更快,工商业利润与生产预期得到修复。Boecking和Scholz还指出,只要货币数量和财政赤字保持在可持续范围内,1935年后的汇率总体稳定,说明新货币一度取得了市场信任。

1937年需要谨慎处理。美国劳工统计局后来转录的序列显示,上海全年生活费指数和真实工资都在战事中明显恶化(U.S.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 1945);但8月淞沪会战已改变供给、运输、就业和人口,不能把全年变化全部归因于法币制度。若把观察截止在1937年上半年,较合理的结论是:法币改革结束了白银通缩并推动复苏,尚未出现后来战争时期的恶性通胀;若观察延伸到全面战争,则财政赤字货币化和供给破坏会成为新的主导机制。

四、财政政策的具体内容与效果

(一)关税自主:最重要的财政扩容

1928年起,南京政府同美国、德国等国签订新约,逐步恢复关税自主,1929年实施新税则,此后数次调整税率。关税既是中央政府最大的稳定收入来源,也是外债与公债信用的重要担保。研究者估计,南京十年关税通常占中央年度收入四成以上;上海承担全国约四至五成对外贸易,因而上海海关、银行和贸易景气直接关系南京财政(Coble, 1980;Boecking, 2017)。

这项政策的“好”首先是国家能力意义上的:它收回定税权,扩大稳定税基,并能通过差别税率保护部分国内工业。它的问题也来自同一结构:中央政府过度依赖少数沿海口岸、进口贸易和有专门担保的税源。一旦贸易萎缩、华北走私加剧或沿海被占,财政支柱会迅速断裂。关税保护还会提高进口消费品和资本品价格,保护哪些行业、由谁承担成本,不能只以关税收入增加来判断。

(二)盐税整顿、裁厘改统与所得税起步

南京政府把关税、盐税、统税等划为中央税,把田赋等留给地方,并于1928年将盐务行政纳入财政部体系。盐税收入据整理从1928年的约5400万元升至1937年的约2.13亿元,显示行政统一确实提高了征收能力(Young, 1971, p. 56)。

1931年1月,政府正式裁撤厘金,改征统税。厘金在运输途中重复设卡、税率不一,妨碍跨区域贸易;取消它有利于国内市场统一,是明确的制度进步。但替代性的统税主要落在棉纱、火柴、卷烟、麦粉等商品上,部分税率过高,征收中又存在对大企业、外资企业和不同地区待遇不一的问题。改革由此出现悖论:取消了最阻碍流通的旧税,却以较重的商品税继续向城市消费和民族工业取税(Kang, 2022)。

1936年政府开始实施所得税,把薪给报酬和公债、存款利息等纳入征税范围,随后扩展到营利事业(张力,2013)。以现代财政标准看,从间接税向所得税、营业税等直接或准直接税扩展,有助于扩大税基和改善纵向公平;但南京十年的所得税起步太晚、征管范围有限,尚不足以改变中央依赖关税、盐税和商品税的格局。

(三)赤字与内债:建立信用,也挤压信用

南京政府无法大规模获得新的海外贷款,因而以上海为中心发行内债。下表显示,未含借款的收入由1929年的3.34亿元升至1937年的8.70亿元,财政汲取能力显著增强;但支出增长更快,1937年借款弥补的赤字已占支出25.4%。

财政年度(6月30日止) 支出(百万元) 不含借款的收入(百万元) 借款弥补赤字(百万元) 赤字占支出
1929 434 334 100 23.0%
1930 585 484 101 17.3%
1931 775 558 217 28.0%
1932 749 619 130 17.4%
1933 699 614 86 12.3%
1934 836 689 147 17.6%
1935 941 745 196 20.8%
1936 1,073 817 256 23.8%
1937 1,167 870 297 25.4%

资料来源:Boecking and Scholz(2015),表1;原始数据据Young等整理。

不能因为政府借债就直接判定政策失败。公债把未来税收提前用于当期支出,能够平滑战争、灾害和建设冲击,也为上海形成现代债券市场。债务管理的一项成绩是:到1937年,全国债务中拖欠部分约为10%,而1928年约为50%;伦敦市场上的中国债券收益率下降,也反映投资者对关税担保和偿付能力的信心上升(Boecking and Scholz, 2015)。

问题在于规模、用途和融资方式。1927—1935年政府发行国内公债约16.36亿元,年均约1.82亿元,远高于1911—1927年的年均约3800万元。1935年政府通过要求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购买大量公债,再以所得资金取得两行控制权,使国家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深度捆绑。军政与债务支出又在预算中占据刚性地位,生产性建设相对不足。银行持有大量公债,一方面获得流动性较好的资产,另一方面减少了向工商业发放信用的空间;一旦债券价格或政府信用下跌,主权风险会立即转化为银行风险。1932年和1936年的债务整理降低利率或延长偿还期,虽避免了全面违约,却也相当于由债权人承担部分调整成本。

(四)财政与货币的交叉:为什么1935年改革既成功又脆弱

1935年法币改革通常被归入货币政策,但其基础是财政。政府只有能稳定征税、控制发行银行并维持外汇准备,纸币才能被接受;反过来,统一纸币又扩大了国家调动金融资源和取得铸币税的能力。南京政府在1935—1937年上半年尚能以关税、盐税和债务整理支持货币信用,所以法币改革取得了短期成功。

其脆弱性同样来自财政。纸币不再受白银兑换的硬约束后,货币稳定依赖预算纪律、发行透明度和对银行的审慎监管。如果财政赤字持续扩大,政府又能命令银行承购债券或增加发行,货币政策就可能服从财政融资。后来全面战争中的通胀说明这种制度风险成为现实,但不应把因战争规模、领土丧失和税源崩溃造成的结果,简单倒推为1935年退出银本位本身错误。更准确的评价是:退出银本位是必要的危机处理,配套的财政锚和发行治理却不够强。

五、哪些政策是好的,哪些是坏的

历史政策不能脱离当时信息、主权和行政能力来打分。本文以四项标准评价:能否稳定产出与价格,能否保持财政可持续,能否降低金融系统性风险,成本是否被公平分担。

政策 短期作用 中长期问题 综合评价
恢复关税自主、改革税则 扩大中央收入,形成稳定担保,保护部分工业 依赖沿海贸易;提高部分进口品成本;易受战争和走私冲击 总体较好,但结构单一
整顿盐税、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源 提高征管效率和中央统筹能力 盐税和商品税具有累退性,地方财源被压缩 行政建设较好,分配效果一般
裁撤厘金 减少沿途重复征税,促进统一市场 地方以专税、杂税变相补缺 方向明确正确,执行不完整
统税和较高商品税 填补裁厘后的收入缺口,便于集中征收 加重城市消费与本土工业负担,税率和待遇不够中性 收入有效,经济与公平效果较差
1936年开征所得税 拓宽直接税基础,改善税制现代性 起步晚、覆盖窄、征管弱 方向正确但效果尚小
发行内债 平滑支出,建立债券市场,维持政府运转 折价发行、用途偏军政、银行集中持有,造成挤出和风险联结 工具中性,实际运用偏坏
1934年银出口税和平衡税 暂缓白银外流和汇率升值 无法切断银价传导,并诱发走私 必要的临时措施,不是根治方案
1933年废两改元 统一记账和铸币单位,降低交易成本 未解除银本位的外部约束 明确的制度进步
1935年法币改革 终止白银通缩,统一货币,恢复信用和生产 权力集中,准备与发行约束不足,易受财政支配 当时必要且短期成功,长期治理不足
以强制购债取得大银行控制 提高政策执行与公债承销能力 破坏银行独立风险判断,形成财政—银行循环 短期有效、长期危险

这张表还说明,“好政策”往往包含坏的实施方式,“坏结果”也可能来自政策外冲击。例如,退出银本位方向正确,却通过强制交银和银行控制集中权力;内债本可为公共建设融资,却因用途和承购机制而挤压私人信用;关税自主是主权恢复,却把财政过度建立在上海口岸之上。

六、从上海居民生活看分配效应

宏观指数背后是不同群体的得失。

对领取固定名义薪金且工作稳定的人,1932—1935年的通缩提高了现金工资的商品购买力。上海工人真实工资指数从1930年的100升至1933年的115.99,正是因为生活费下降快于实际收入下降;但1935年该指数回到100.09,说明名义收入收缩逐渐抵消了价格下降。更重要的是,家计调查显示,305户工人家庭平均每家有2.06名就业者,男性户主工资只占家庭收入约53.3%;家庭还依赖妻子、子女劳动、分租房屋、亲友资助和借贷。所谓“一个工人的实际工资”,并不能完整代表家庭福利。

对债务人和企业,通缩通常不利。商品售价下降而债务面值不变,实际偿债负担上升;房地产和股票下跌会减少抵押品价值,银行随之收紧信贷。对储户和持币者,通缩提高货币价值,却伴随银行倒闭风险。对进口商,1934年前后的银元升值降低进口成本;对出口商和进口替代工业,它削弱竞争力。对政府,银价上涨既提高白银资产的外汇价值,又缩小货币基础、压低税基并加重债务压力。

因此,“1933—1935年上海货币购买力提高”只是一项价格事实,不是福利结论。政策真正需要稳定的,不是某一个指数尽可能高,而是名义收入、价格、债务和金融契约之间不过度错位。

七、现代视角:这段历史提供了什么

(一)币值越高并不一定越好

现代宏观经济学强调价格稳定,而非单向追求升值或通缩。温和、可预期的价格变化有利于签订长期合同;突然通缩会通过“债务—通缩”机制增加实际债务、压低抵押品和投资。上海1934年信用危机说明,货币的商品购买力上升,可以与金融稳定和就业同时恶化。现代统计评价应把消费者价格、核心价格、工资、就业、信用、房地产和企业资产负债表放在一起,而不能用单一CPI判断社会是否“过得更好”。

(二)商品本位是把货币政策交给外部市场

银本位提供了可理解的名义锚,却使中国货币条件受美国购银、英镑和日元贬值等外部决策支配。今天的小型开放经济体仍会面对美元周期、资本流动和大宗商品价格冲击,但可在浮动汇率、外汇干预、宏观审慎和资本流动管理之间选择政策组合。IMF的综合政策框架也指出,在金融市场存在摩擦时,单靠汇率浮动未必能完全隔绝外部冲击,需要根据市场深度和资产负债表结构搭配工具。1934年的教训不是“固定汇率必坏、浮动汇率必好”,而是国内稳定目标必须拥有可调整的政策空间。

(三)货币改革必须有财政锚

1935年的成功来自货币统一、外汇安排和当时尚可维持的税收信用;后来风险则来自战争冲击与财政融资压力。现代制度通常通过明确的中央银行职责、发行与准备披露、预算约束、债务可持续分析和金融监管,降低财政支配货币的可能。BIS把“财政支配”定义为货币政策因财政约束而无法按稳定目标行动的状态,并强调高债务、银行持债与央行信誉会相互影响。南京十年的经验表明:硬通货约束并非稳定的唯一来源,但纸币信用也不能只依靠行政命令。

(四)避免“主权—银行危险循环”

政府债券并非天然排挤民间投资;成熟市场中的国债还是定价基准和流动性工具。危险在于银行资产过度集中于本国政府债务,而政府又依赖这些银行维持融资。一方信用下降会损害另一方,形成循环。1935年以银行购债反向取得银行控制,是这一风险的早期形式。现代政策应设置集中度和利率风险监管,公开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转移,并尽量使银行按风险而非行政压力配置信贷。

(五)更好的反事实政策组合

站在现代视角,1934—1935年较理想的组合应当包括:更早、明确地解除白银锚;为银行提供有条件的最后贷款人支持;对白银外流和汇率过度波动采取临时而透明的管理;用可审计的外汇准备支持新货币;把财政收入从关税、盐税和商品税逐步转向所得税与更广的国内税基;延长公债期限、降低折价发行和强制承购;在通缩期增加失业救济、公共工程和对脆弱债务人的重组安排。

但这种反事实也有边界。1930年代中国行政能力有限,地方财政分散,日本军事压力持续上升,国际最后贷款人并不存在。现代制度工具不能无成本地移植回去。历史评价的意义不是要求当时政府具备今天的全部能力,而是辨认:哪些损失来自不可控战争与外部冲击,哪些来自可以改进的税制、预算、债务和银行治理。

八、结论

1927—1937年上海货币购买力呈现的不是单一的贬值或升值,而是三个阶段:1927—1931年银价走低、国内物价上升和货币购买力下降,同时对世界大萧条形成意外缓冲;1931—1935年主要货币贬值与美国购银推动中国货币被动升值,商品购买力提高,却引发白银外流、通缩和信用危机;1935年法币改革解除白银约束,1936年至1937年上半年实现再通胀和复苏,全面战争随后改变了政策环境。

财政政策同样具有双重性。关税自主、盐税行政统一、裁厘、所得税起步和货币统一,是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进展;财政收入从1929年的3.34亿元增至1937年的8.70亿元,债务拖欠比例下降,说明政府信用并非毫无改善。但支出扩张更快,收入过度依赖上海口岸和间接税,内债与银行控制相互强化,军政和债务支出又压缩了生产性财政空间。

这段历史最终留下一个比“银元值钱还是法币值钱”更重要的结论:好的货币财政制度,不是让货币永远升值,也不是让政府永远不借债,而是使价格、收入和债务能够平稳调整,使税负与风险不过度压在同一群体和同一金融节点上,并让货币信用建立在透明、可持续的财政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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